本站首页
部门简介
部门职责
科技团队
科技人才简介
杰出人才
领军人才
拔尖人才
托举人才
自治区创新团队
科技项目
国家级
国家社科规划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科技部项目
省部级
国家外国专家局项目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项目
教育部
宁夏自然科学基金
卫生部
自治区科技攻关项目
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
厅局级
银川市科技攻关项目
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
自治区卫生厅项目
校级
科技成果
获奖成果
学术出版物
专利成果
高水平论文
科技服务
大型仪器共享平台
科研机构
kaiyun.com网页版
实验动物中心
颅脑疾病实验室
生育力保持实验室
少数民族医药实验室
kaiyun彩票app下载官网
学报编辑部
大型仪器共享清单
论文介绍信
科技市场服务平台
科技中心市场服务平台
动物中心市场服务平台
国家科研管理相关政策
自治区科研管理相关政策
学校科研管理相关政策
宁医科协
科研诚信
科技要闻
政策法规
案件通报
下载专区
平台建设类
评奖类
项目类
成果鉴定类
学科建设类
其他类
支部风采
支部活动
关于成立宁夏医科大学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工作组的通知
通知公告
科学技术处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正文
关于开展2011年度学术交流活动的通知
来源:科学技术处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11-03-03
字体:【
大
中
小
】
宁医科字[2011] 12号
各学院(部):
为了规范学术活动的管理,繁荣校园文化,追踪学科发展新动态,促进新知识、新技术的传播,全面提升学校整体科教水平,根据《宁夏医科大学学术活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开展2011年学术交流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术活动计划的申报
各学院部结合部门实际情况认真做好本年度本部门的学术活动计划,填报附件1《宁夏医科大学学术活动计划表》一式两份(附电子版),于3月15日前报送科技处。科技处汇总、审核全校活动,对拟支持的学术活动全校公示,并按照学术活动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二、学术活动形式
1、学术讲座(分校院两级讲座)
2、主/承/协办学术会议(分国际和国内会议)
三、注意事项
1、举办学术活动的程序:各类学术活动在举办前2周需提交《宁夏医科大学学术活动审批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附电子版;举办前3天需张贴宣传海报,活动结束后一周内,提交活动小结、照片等材料。
2、部门报送并经学校确定公示后的学术活动应按期进行,科技处将对学术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附件:1. 宁夏医科大学学术活动计划表
点击下载
2. 宁夏医科大学学术活动审批登记表
点击下载
宁夏医科大学科技处
二0一一年三月二日
版权所有 宁夏医科大学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1160号 邮编:750004 科技处联系电话:0951-6980057、6980063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