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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科学技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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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科技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学技术处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1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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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院(部)、各教学教辅部门、各附属医院:
2010年是学校建博工作的关键阶段,也是各科技平台加强建设、提升层次、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为进一步明确任务、规范管理、加强建设,推动学校整体科技工作发展,提升学校综合科技实力和核心竞争力。请各级各类科技平台依托单位,按照附件中所列科技平台名单,组织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已批复立项的各类科技平台检查验收工作
1、正在建设期的科技平台:请按照相关管理办法,依照原计划任务书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及时进行整改。六月中旬,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平台进行中期建设工作全面检查。
2、已完成建设期的科技平台:请按照相关管理办法,认真准备验收材料,做好验收准备工作,特别注意做好:经费使用决算工作;建设工作的纸质及电子版资料的整理及归档工作;经验总结及推广工作;后续升级申报工作等。
二、新一轮建设工作
1、已满建设期并验收合格的各相关科技平台可继续参加新一轮建设工作的申报。
2、首次参加申报的单位,请严格对照各类科技平台申报条件进行相应申报准备。
3、学校将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部门的具体要求,根据学校科技发展规划整体布局,分批分类,组织申报、评审和立项建设。
三、经费使用工作
1、省部级以上各类科技平台建设经费由各批复单位进行专项支持。
2、挂靠或所属校本部的各类校级科技平台建设经费由学校统一进行专项支持。
3、挂靠或所属学校各附属医院的各类校级科技平台建设经费由各附属医院安排专项经费支持。
4、各级各类科技平台在建设期中经费使用应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学校有关经费管理办法执行,严格专款专用,按计划列支使用。
附件:各级各类科技平台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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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医科大学科学技术处
2010年5月6日
版权所有 宁夏医科大学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1160号 邮编:750004 科技处联系电话:0951-6980057、698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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